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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y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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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文章日期:105-06-08 10:1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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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想請問

    賴群組對話

    被當眾pofb900多人的討論區

    段章取意

    導致被誤會

    會涉及什麼嗎???

  • 曹尚仁 (曹律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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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文章日期:105-06-20 16:05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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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師評價:13850 │ 律師證號:99臺檢證字第8728號
  • 您好,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:

    1、倘若在多數人的群組裡面的張貼足以侵害名譽的內容,卻無法證明為真,或是有其他免責事由,可能涉嫌誹謗罪。

    2、程序上可以報警處理,並要求賠償

  •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,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,請勿直接於此回覆,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,以免遺漏,並求周詳,謝謝。※電話:0961-365-252 電子郵件: god033520001@gmail.com